廣西法院判決:老人投資虛擬貨幣平台損失自行承擔,起訴介紹人未獲支持
2026-11-04 20:51:14
据廣西扶綏縣人民法院發布的案例,2020 年,年逾七旬的莫某夫婦經熟人介紹,參與境外虛擬貨幣礦機理財項目,先期投入 4200 元並成功收回本金,隨後陸續投入 6 萬餘元。
2020 年 12 月,涉事平台關停,資金無法提現。2026 年初,二人起訴投資介紹人及實際操作人,要求返還全部投資款及利息。
法院審理認為,涉案虛擬貨幣投資行為違反相關金融監管規定、違背公序良俗,委託理財合同無效。投資損失主要源於虛擬貨幣交易本身的非法性及平台風險,而非受託人的個人行為直接導致。法院據此駁回原告訴訟請求,二審維持原判,判決現已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