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新法案擬設數位資產自願披露計畫,允許補報過往稅務

2026-10-19 21:56:15

美國國會正在推進的《數位資產稅務確定性法案》(H.R. 10357)第 502 條規定,財政部長須在該法案生效後 12 個月內建立數位資產自願披露計畫。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透過提交修正申報表並繳納欠稅、利息及計畫罰款,糾正過往的數位資產稅務違規行為。該法案已於 9 月 16 日獲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以 38 比 5 的投票通過,但尚未正式成為法律,仍需經眾議院、參議院通過並由總統簽署。

數位資產稅務行動組織執行主任 Andrew Gordon 表示,這是一項將幫助許多普通納稅人的重大變化,卻鮮少受到關注。他指出,美國投資者正面臨新的 1099-DA 經紀商報告規則下的首個申報季,該規則讓國稅局對加密交易擁有更高可見度,但並未解決規則生效前的年份。註冊會計師、Crypto Tax Advisors 創始人 Sharon Yip 也表示,普通加密投資者的申報錯誤十分常見,現有程序缺乏標準化流程,無法為非故意違規者提供可預期的罰款待遇。

根據第 502 條,納稅人通常須在計畫建立後 24 個月內提交修正申報表,法案設定了兩檔罰款標準。以偽證罪處罰為擔保、證明違規既非欺詐也非故意的納稅人,在計畫啟動後前 12 個月內申報,可對每年 2.5 萬美元以內的欠稅部分適用 0% 罰款,超出部分適用 5%;未作此證明者,則分別適用 25% 和 40% 的罰款,錯過初始窗口後稅率還將上調。法案同時提供特定民事罰款豁免,未作證明的納稅人在所披露資訊範圍內可免於刑事移送。CoinTracker 2026 年報告顯示,僅 49% 的加密用戶正確理解出售加密資產屬於應稅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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